不管你用什麼方式去宣傳你要賣的服務或商品,都會被不需要的人認為是廣告! 如果廣告看多了,就會惹人厭! 這是人之常情! 我們不喜歡別人的廣告,相同的,別人也不會喜歡看我們的廣告。
既然網路是一個行銷與曝光的好平台,卻又不能打廣告惹人厭,那怎麼辦?
分享有用的資訊,卻又有廣告效果,讓人看了受到感動,主動傳播,還能夠不經意的打響內容 (不論是影片,文章,或圖片) 所提及的商品,這就是最成功的「置入性行銷」,置入得不著痕跡 !
但是,每一個產品都要想一個成功的「置入性行銷」文案容易嗎?
答案是…不簡單! 不然就不會每年都有廣告金像獎的比賽了!










